2014年4月13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仕华为种植烤烟,从家里携带一个一次性汽体打火机,到景东县文龙镇会良河村张家小组大洼子自家地里烧麦秆,在烧麦秆的过程中,因为风大,燃烧的麦秆被吹到地坎头上的杂草后引发森林火灾。因该案犯罪嫌疑人张仕华有间歇性精神病,与以往的失火案嫌疑人身份不同。通过旁听该案庭审,让办案民警认识到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应从哪方面收集固定证据。
通过参加庭审,民警纷纷感到受益匪浅,对照日常案件侦办过程,反思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有效提升了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庭审旁听以最直接、最真实、最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使民警深刻体会到规范执法的程序和环环相扣的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景东县森林公安局通讯员)。